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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官建设

石楼镇大学生村官月度考核实施办法

   来源: |  发布日期:2018-06-12
石楼镇大学生村官月度考核实施办法
 
    为客观、准确地评价我镇大学生村官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规范大学生村官考核工作,根据《房山区大学生村官月度考核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结合石楼镇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考核对象
全镇在职在岗大学生村官。
二、考核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注重实绩的原则,实行镇级考核与村级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考核内容和标准条件
1、基本内容。考核以大学生村官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通过考核形成良好导向以促进大学生村官队伍建设。
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考核成绩一般应为90分以上(含90分);考核成绩高于60分(含60分),未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确定为称职等次;考核成绩低于60分确定为不称职等次,其中考核为优秀等次人数为全镇大学生村官人数的20%。
2、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大学生村官的基本条件:
(1)政治观念强。能够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带头落实科学发展观,思想解放,勇于创新,忠于职守。
(2)工作能力强。适应农村基层工作,熟悉岗位职责,具备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所必须的执行力;组织协调能力、做群众工作能力在同期的大学生村官中比较突出。
(3)工作实绩突出。工作思路清晰,较好地完成上级组织安排开展的各项活动,所负责的工作在任职乡镇处于领先地位,为本村经济发展做出较大贡献。
(4)团结意识强。有较强团队精神和大局观念,注重维护村“两委”的团结,工作中注意协调配合,参谋助手作用发挥好。
(5)群众观念强。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积极为群众办实事、好事,群众较为认可。
(6)自律意识强。自我要求严格,认真执行各项管理规定和廉洁自律的有关要求。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1)无正当理由连续超过2日,或者当月内累计超过5日不参与相关工作的。
(2)无特殊原因不能完成上级组织交办任务的。
(3)参与各类矛盾纠纷,影响班子团结、社会稳定的。
(4)因工作失职或渎职,造成重大事故或恶性事件发生,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的,或因个人品行、言行不端,造成严重后果或发生与其身份不相符的行为,在群众中丧失威信的。
(5)违反党纪,受到党内警告以上处分的。
(6)有其他应确定为不称职等次情形的。
4、加分。为鼓励引导大学生村官积极投身三农工作,按照统一标准、严格把关的原则,对单项成绩突出的大学生村官给予加分奖励,单项加分不超过5分,如有多项加分每月只取最高分。加分程序为:由村官自主申报(随月度考核表),镇党委组织部初审,由镇考核领导小组审定,加分当月考核有效。加分项目及分值如下:
(1)已被选任为村党组织书记或村主任的加5分;
(2)担任区级及以上组织赋予的社会职务的加1-2分;
(3)独立或领衔开展具有一定规模、带动群众就业的创业项目加1-3分;
(4)为镇、村发展争取项目、资金或招商引资业绩突出的加1-5分;
(5)获区委区政府及以上各类荣誉的,视名次加3-5分,区委办局的加1-2分;
(6)在市级及以上刊物发表稿件的加5分,区级加2分;
(7)其他由镇考核领导小组认定视情况加分。
三、考核方法及程序
1、村级考核:主要包括出勤考核和实绩考核,由村“两委”负责。要如实记录所在村的大学生村官每月出勤情况,跟踪考核工作目标任务落实情况,同时重点了解立足实际深入联系群众、服务群众情况,填写月度表现评价,量化考核打分并报镇党委组织部(见附件2)。
2、镇级考核:镇成立考核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1),全面负责大学生村官考核工作。每月20日,大学生村官提交考勤表(主管领导签字并盖章)、月度考核表(主管领导量化考核签字并盖章)、月度工作总结到镇党委组织部,由镇考核领导小组量化考核,综合加分情况得考核总分。遇半年、年底等重要时节,组织大学生村官进行述职评议,评议结果作为考核评优的重要依据。
四、考核结果的使用
根据考核总分高低依次确定考核等次,考核结果与奖金挂钩,考核为优秀等次人员按每人每月2000元发放考核奖金,考核为称职等次人员按每人每月1200元发放考核奖金,考核为不称职人员不发放奖金。考核为不称职的大学生村官由镇组织部进行诫勉谈话,连续三次考核为不称职的予以解聘。
附件:1.石楼镇大学生村官考核领导小组名单
2.石楼镇大学生村官月度考核村“两委”评议表
3.石楼镇大学生村官月考核登记表
4.石楼镇大学生村官考核加分申报表
                   
中共石楼镇党委组织部
2013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