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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楼镇2017年元旦烟花爆竹

发布日期:2017-01-22

 

    为维护我镇2017年元旦烟花爆竹的燃放秩序,为广大人民群众依法、文明、安全地燃放烟花爆竹创造条件,在全镇营造安全、祥和的节日氛围,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和目标

    确保《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的贯彻实施,努力实现“燃放时段秩序好、限放时段管得住、少死人、少重伤、少火灾”的工作目标。我镇将组织有关部门,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燃放秩序维护工作,对我镇的重点地区、主要街道易燃易爆仓库、各村(社区)等地进行燃放秩序维护。对“打炮仗”、燃放违法、超标、劣质烟花爆竹的行为,做到燃放一起,发现一起,处置一起,确保我镇2017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圆满完成。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2017年元旦期间石楼镇烟花爆竹监管工作取得预期效果,成立了以镇长刘荣秀任组长,宣传部部长王学通、派出所所长丁德贤任副组长,镇安全科、综治办、教委、派出所、卫生院、供电所、信息中心、文体中心、社会事务管理科、联防队及相关单位为成员单位的石楼镇2017年元旦期间燃放工作领导小组。

三、职责任务和分工

    认真做好烟花爆竹经营、储存环节、市场流通环节的安全检查。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打击非法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犯罪行为,要求各经营点制订消防灭火救援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细化工作措施,落实监管责任,切实加强辖区内元旦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燃放工作。

1. 派出所负责监督、检查、指导、维护及看护措施,依法查处携带和燃放非法烟花爆竹的行为、在禁止燃放的时间和地点燃放的行为、违反其他有关规定燃放和存放烟花爆竹的行为,组织处置罚没非法烟花爆竹。

2. 安全科负责监督检查烟花爆竹销售网点遵守销售许可规定的情况,依法组织查处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事故,划定加油站周边禁放范围,组织指导有关单位设立禁放标识,并派人看护。负责查处街面流动无照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

3. 信息中心负责烟花爆竹安全燃放的宣传工作。

4. 综治办负责组织清扫公共区域内的烟花爆竹残屑,划定气瓶站周边禁放范围。

5.教委负责对全镇中小学生开展安全燃放的宣传教育,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幼儿园等禁放区域设置禁放标识。

6. 卫生院负责制定应急救治预案,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的人员伤亡情况。

7. 文体中心负责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在文物保护单位等禁放区域设置禁放标识。

8. 社会事务管理科负责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在敬老院等禁放区域设置禁放标识。

9. 供电所负责制定供电设施的应急抢险预案,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在输变电设施等禁放区域设置禁放标识。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从保障国家、集体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首都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出发,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分别制定本地区、本单位的工作方案,抓好落实,努力为群众营造安全祥和的节日气氛。

(二)落实责任,加强配合。各单位要层层分解任务,明确责任。要做到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条块结合、不留死角,搞好各项工作的衔接和配合。

(三)全面部署,突出重点。各单位要充分设想工作难度,评估风险,认真全面地研究部署工作。要抓住重点部位、重点时段、重点问题,以点带面,拉动全局。坚决避免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各类事故。

(四)加强检查,确保各项措施到位。各单位要组织力量加强对辖区内工作落实情况的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