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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楼镇2017年违法群租房

发布日期:2017-03-20

 

石政发[2017]4号

石楼镇2017年违法群租房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疏解非首都功能、调控人口规模、治理“大城市病”总体要求和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工作部署,及区流管办、镇党委政府的具体工作要求,现制定石楼镇2017年违法群租房专项整治工作,具体措施方案如下:

一、任务目标

按照区流管办《违法群租房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部署和要求,以群众反映强烈的群租房较为集中地区为重点,围绕房屋租赁、违法经营、安全隐患、治安混乱和扰民等突出问题开展综合整治,依法取缔、打击违法群租行为,规范房屋租赁市场秩序,有效疏解流动人口,不断提升平安社区建设水平,提高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按照“排查发现一处,坚决整治一处;群众举报一处,坚决整治一处;媒体曝光一处,坚决整治一处”的总要求,对违法群租房实施“零容忍”,及时消除违法群租房带来的治安、消防、环境、卫生、房屋结构等公共安全隐患和扰民问题,防止因违法群租房问题发生群死群伤或有重大影响的案(事)件,提升我镇社会管理治理水平。通过专项整治力争实现:

(一)通过整治,违法群租房恢复房屋原有建筑格局,各类公共安全隐患全部及时消除。居住人员符合出租房屋管理相关规定要求,妥善调处涉及违法群租房当事人的租金押金等经济纠纷和其它矛盾纠纷,不遗留影响治安秩序和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隐患。

(二)全镇范围内违法群租房严控新增。各相关部门、各村(社区)要积极参与整治,切实做好防范工作,有效整治存量违法群租房,做到新增违法群租房“零增长”,坚决防止出现反弹,防止违法群租房滋生蔓延,绝对不发生违法群租房内群死群伤或有重大影响的案(事)件。

二、职责分工

按照“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属地主责、部门尽责”的原则,由镇流管办作为专项整治牵头部门,各村(社区)及有关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积极靠前指导,发挥主管作用,参与联合执法,切实承担起本部门在治理工作中应尽的职责任务。具体职责分工是:

(一)流管办负责全镇违法群租房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掌握整体进展情况,协调研究解决难点问题,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加强整治工作的综合考核。建立全镇群租房治理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制度,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加强对全镇群租房治理工作的统筹研究和全面领导。联席会议下设工作组,各部门专管干部作为工作组成员,负责专项行动的日常协调、组织推进和督导检查等工作。

(二)派出所负责依法组织开展违法群租房的排查发现和信息采集工作;依法查处涉及违法群租房的治安、消防隐患和扰民行为;依法严厉查处、打击不履行房屋租赁治安保证责任和妨碍整治工作的当事人。

(三)其他有关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积极靠前指导,发挥主管作用,积极参与联合执法,切实承担起本部门在整治工作中应尽的职责任务。要全程跟进,及时掌握本部门工作进展情况,针对执法工作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照政策法规要求加强对策措施研究,为实际工作提供业务指导;积极深入一线、深入实地,积极参与治理日常业务工作,主动配合各部门和各村(社区)加强日常工作督促推动,保障治理工作扎实推进。

(四)各村(社区)要参照镇级模式建立群租房治理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及工作组协同推进工作机制,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分阶段确定重点整治区域,针对实际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会商研究,共同推进问题有效解决,保障工作顺利开展;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及时督促整治工作中的突出问题,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成果。

三、工作机制

(一)建立不定期研究会商机制。镇群租房治理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将不定期召开工作例会,通报治理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整治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共同推进问题有效解决,保障整治工作顺利开展。不断谋划健全群租房治理长效机制,统筹指导全镇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二)建立滚动挂账机制。遵循群租房问题发生的规律特点,在年初集中排查治理的基础上,实行“随发现、随挂账、随治理”的滚动挂账、滚动治理机制;同时制定销账办法,对完成治理的及时予以销账。

(三)落实分流办理机制。按照区流管办区、街乡镇、村(社区)三级分流办理机制,落实好逐户明确群租房治理责任人、整改期限等具体要求。

(四)建立督导检查机制。镇流管办建立督导检查工作机制,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开展督查工作,我镇将督查情况报至区群租房治理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并纳入通报和考核。

四、整治措施

各相关部门、村(社区)要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市场等多种手段,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动员引导广大群众和社会组织支持参与整治工作。

(一)深入开展违法群租房排查摸底。各有关部门特别是各村(社区)要组织开展违法群租房大排查,全面掌握本辖区违法群租房底数情况,并按照“一户一档”的要求,详细登记租赁中介、房屋所有权人(出租人)、承租人及承租方式等基础信息以及存在的治安、消防、环境、卫生、房屋结构等公共安全隐患和扰民情况,形成本地区整治工作台账。

(二)大力开展宣传动员营造整治氛围。通过社区居民会议、业主大会等形式,大力整合社区资源,充分发挥社区各方面优势,调动广大居民群众参与违法群租房整治的积极性。加强宣传力度,大力宣传群租行为的社会危害性,适时曝光违法群租房典型案例,切实发挥教育警示作用,加强对违法群租房整治工作的宣传报道和社会舆论引导,为整治工作创造良好舆论氛围。各村(社区)要加强对社区居民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居民群众自我管理意识和业主自律意识,共同营造和维护美好家园。

(三)加强对物业指导实现社会共治。加强对居民小区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管理,加快组织制定新的物业管理规范约定;指导物业服务企业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出租房屋管理政策法规宣传工作;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完善物防、技防设施,发挥小区管理“第一道门岗”作用,有效防止群租行为产生;对于发现的群租行为,物业服务企业要立即予以劝阻、制止,并报告属地或有关部门,积极配合相关执法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四)明确房主责任义务促进整治工作。房屋所有权人(房主)对出租房屋负有不可推卸的管理责任,应对房屋实施有效监管,要避免房屋出现群租情况。对发现群租情况的房主要主动自行或配合属地政府和有关部门进行全面整改。各有关部门特别是村(社区)要在调查摸底、找准问题的基础上,逐户同违法群租房各方当事人见面,教育引导其自查自纠;对故意回避的,可由参与整治的部门联合下达《责令整改通告》;对拒不配合、逾期未清理腾退的,属地党委政府牵头组织有关执法部门,以及社区、物业、治安巡防队、流管员、安监员等各方面力量成立联合整治队伍,坚决劝离租住人员、坚决拆除隔断,确保实现整治工作目标。对造成社会影响、引发社会关注的群租房,特别是群租房的房屋所有权人为党员干部、公务员的,由群租房治理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工作组进行重点督办,并通知其所属单位,对该人予以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建议提请纪委介入处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研究,统筹推进。此次违法群租房整治作为全区“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之一,各部门要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把整治工作放到本辖区全年乃至2020年的整体工作中予以研究谋划,坚决克服畏难情绪,统筹各方面资源力量,切实下大力气抓好各项措施落实,按照全镇专项行动的整体时间部署安排扎扎实实开展好整治工作。

(二)依靠群众,形成声势。各部门、各村(社区)要把宣传发动群众作为日常开展整治工作的重要环节,广泛宣传发动属地居民群众参与违法群租房整治。要鼓励群众及时举报和指认存在群租问题的出租房屋,动员组织热心公益事业的社区群众组成违法群租房整治工作的志愿队伍,不断对房主和承租人进行说服劝导,为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创造条件。

(三)严格执法,防范风险。各部门在执法过程中要讲究工作方式方法,既要严格执法,又要文明规范,注重耐心劝导、说服教育和打击处理相结合;既要解决问题,又要以人为本,切实考虑承租人、出租人等各方合法利益。要注意掌握群租各方当事人思想动态、行为轨迹和利益诉求,认真分析可能存在的不稳定因素,及时做好防范应对工作。

(四)加强反馈,报告进展。各部门、村(社区)要随时掌本地区整治进展情况,安排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和进度掌握。在此基础上,要加强日常工作信息的定期报送,严格按照整治阶段报送进展情况,遇到重大突出问题要随时上报情况。

(五)总结经验,示范推广。各部门、村(社区)要结合实际,及时总结违法群租房整治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尤其是具有创新性的、能够依法有效解决违法群租房整治过程中突出问题的办法,在本地区予以推广进一步提升出租房屋管理特别是违法群租房整治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二〇一七年一月十一日

 

 

 

                     

                                                     

   mobile38365-365           2017年1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