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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石楼镇2015年度护林防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1-13

各村、双管单位:
        经镇政府同意,现将《石楼镇2015年度护林防火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四年十月二十二日

石楼镇2015年度护林防火工作实施方案

        
        在APEC会议即将召开之前,区政府召开森林防火工作总结动员会后,为全面落实区护林防火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护林防火工作,确保人民的生命财产及森林资源安全,促进林业的发展,巩固造林绿化成果,维护自然生态平衡,我镇森林防火总指挥部特制定2015年度护林防火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2014年度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APEC会议召开之年,我们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做好林业工作的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严格按照汪洋副总理在全国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会议上强调“枝繁叶茂一百年,化为灰烬一瞬间,森林防火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绝不能出大问题”的重要指示,把森林防火工作作为维护生态安全的基础工程、促进社会和谐的民生工程、应对气候变化的关键工程,坚持科学防控,狠抓责任落实,实现“努力减少森林火情、努力减少一般森林火灾、确保不发生较大森林火灾、确保不发生人员伤亡”的森林防火奋斗目标。
        一、当前面临的护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
        (一)森林防火是人民政府重要责任,也是需要全体社会人民共同关注、共同参与的公共事业,必须齐抓共管,形成合力。近年来,北京市把绿色产业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作为首要任务,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自2012年至今实施平原造林工程以来,我镇平原造林面积将达到近2万亩,成为房山区平原造林工程的核心区和示范区之一。我镇土地平旷,没有遮挡,“一点星星火,能毁万亩林”,相比于山区护林防火,我镇的护林防火形势更为严峻。镇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亲自检查;分管领导作为主要责任人,摸清情况,具体安排,明确责任,抓好落实。我镇与各村以及各施工队签订责任书,把防火任务逐级分解,责任逐级落实;对工作失职人员,要严肃问责。
        (二)石楼镇是传统的农业大镇,一直以来以种植小麦、玉米等粮食作物为主,“护林防火”这个词虽然人们耳熟能详,但对于石楼镇的广大干部群众来讲却是个新生事物。2015年是石楼镇实施平原造林以来护林防火第三年,必须加强广大群众的护林防火意识。
        (三)全镇大面积林下杂草茂盛,可燃物大量积累,如遇高火险天气,极易酿成火灾。护林员队伍和专业化消防队伍建设有待完善等问题是制约我镇护林防火工作顺利开展的主要瓶颈,所以我镇领导要求进一步明确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的职责,加强联络沟通,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做到各负其责,各尽其力,通力协作,整体联动,要切实担负起森林防火的重大责任,及时汇报,积极协调相关部门重视和支持。各村森林防火机构要切实组织和实施好各个阶段的森林防火工作。随着林业的快速发展,百姓从事生产、生活经营活动的形式日趋复杂化。平原造林面积逐年递增,因林权纠纷、利益分配、干群矛盾引发的护林防火不稳定、不可控因素也相应增多。一旦发生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不可估量。我们要牢固树立强烈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和忧患意识,进一步增强危机感和紧迫感,对当前护林防火面临的形势要准确判断,对引发森林火灾的可能性不能低估。要制定最严格的标准要求防火,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推动防火,为全镇经济可持续发展、社会秩序和谐稳定提供坚强保障。
        二、具体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1、成立石楼镇护林防火指挥部,负责全镇护林防火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农发办。各村要建立护林防火指挥机构,负责本村的护林防火工作。各村支部书记为护林防火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村护林防火工作;明确一名主管具体工作人员,成立10—20人护林防火队。执行包村科室包村制度,包村科室负责对所联系村护林防火工作的督促、指导。镇护林防火指挥部与各村签订护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书,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各村各防火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护林防火职责,积极参与护林防火预防扑救和各项任务,要管好自己的人、看住自己的林、防住自己的火。严禁一切野外非法用火活动,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做到“见烟就查、见火就罚、成灾就抓”,真正做到地有人管、林有人护、责有人担,真正把责任贯穿到护林防火工作全过程。
        (二)广泛宣传,普及护林防火知识
        各村、各相关单位要把宣传教育作为护林防火的第一道屏障和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及时召开护林防火工作会议,安排布置各项措施,利用会议、广播、标语、大力宣传护林防火法律法规和安全避险知识。要形成护林防火天天有声、村村有音、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的工作局面。值班电话保证24小时畅通,有火情及时报告、有问题及时解决。防火宣传标语要张贴在村内醒目位置,并开办防火专栏。加强对放牧人员,智障人员监护人的宣传。各中、小学要加强对未成年人护林防火的宣传教育。通过宣传,营造护林防火的浓厚氛围,努力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提高护林防火的自觉性。
        (三)抓好护林防火队伍建设
        各村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做好本村域内原有林木和平原造林新增地块的防火工作,对新增平原造林地块要加强与施工养护单位的沟通和联系,及时督促养护单位做好林间可燃物的清理,防火隔离带的开辟及各项隐患的排查和化解。按规定配齐责任心强、身体健康、年龄适宜的护林员,划定责任区,登记上图,做到任务明确、职责清楚。强化队伍管理,签定责任书,护林防火期内,开展经常性的森林火灾隐患排查,组织和参加扑救森林火灾应急演练,不得安排护林员从事与护林无关的工作,加强监督检查,严格奖惩,最大限度地调动他们工作的积极性,有效的发挥他们的战斗堡垒作用。
        (四)、抓好火源管理
        野外随意用火是引发森林火源的第一隐患,大部分火灾是人为造成的,一把火可毁万亩林,在火源管理上必须坚持预防为先、严防严守的原则,落实各项护林防火责任。要与有关人员签定护林防火责任书,即:1、与林地相关的土地承包人;2、放牧人员;3、林内墓地(坟头)主人;4、精神病患者和智障人员的监护人。
        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清理林间可燃物工作。彻底清除防火区内危险品及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地点周围的可燃物。禁止在片林、果园、苗圃、农田林网、林带、行道树及公路两侧绿化带堆放农作物秸杆、落叶、杂草等可燃物。已堆放的要及时清除,防止因引燃树下可燃物烧毁树木。对林区及林区周边的高、低压输电线路和电力设施按时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排除,防止因设备老化、线路短路引发森林火灾。
        加强对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要逐一落实本村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禁止在护林防火区储存和燃放烟花爆竹、施放孔明灯等可能引发森林火灾的行为,并在重点时间对重点部位安排布置专门力量进行重点看守。确保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条块结合、无缝连接”,确保不发生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森林火灾。
        (五)严格火情报告制度
        各村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编制本村的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建立联防制度,确定联防区域,一旦发现火情,要立即上报镇林业站,同时起动应急预案,组织扑火队赶赴现场进行扑救,决不允许出现瞒报、漏报、迟报等现象,一旦查实,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严格防火值班制度,保证信息畅通
        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考勤。进入防火期,各村要进入临战状态,实行24小时值班和村委会领导带班制度。在护林防火期内,严禁私自外出,如确实需外出的必须向包村领导请假,并上报镇护林防火领导小组备案。各村每天都要安排专人值班,应急分队随时待命。一遇火情,立即组织扑救,确保准确及时,将损失降到最低限度。镇防火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对值班情况进行电话抽查,发现不在岗或通信不畅通的,要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七)科学施救,确保安全进行火灾扑救
        发生森林火情后,镇、村两级领导都要及时深入现场,要靠前指挥,全面了解情况。对地势复杂的森林火灾或隔夜火,镇、村两级领导要坚守在火场一线,掌握火情发展趋势,制定周密的扑火方案。按照“快速反应,重兵扑救,一举全歼”的扑救原则,尽快组织强有力的扑火力量投入扑救,把小火当大火打,速战速决,把森林火灾扑灭的初发阶段。明火扑灭后,必须组织人员认真清理火场余火,并安排领导干部全程负责火场清理工作,防止死灰复燃。严禁安排无扑火经历的领导干部带队到火场一线指挥扑火;发现村民无组织进入火场,各自为战的,一律先动员其撤离火线,重新组织编队后,由领导带队参加灭火;要高度重视扑救夜间火的组织指挥工作,确保扑火人员安全。
        (八)强化法治建设
        镇防火指挥部根据区各级森林防火机构和森林公安机关要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按照《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和《北京市森林防火办法》等法律法规,依法开展森林防火工作。要把森林防火法律法规纳入年度普法规划和普法重点,提高全社会知晓率。要建立健全社会监督机制,鼓励和支持群众举报、媒体监督,促进森林防火工作不断向前发展。要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督检查,森林公安要加大失火、纵火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和火灾案件的查处力度,本着“火灾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火灾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火灾隐患整治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彻底查清火灾原因,依法严惩火灾肇事者。区防火办要根据《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办法》,对各单位责任落实、工作保障等内容进行量化考核。对不履行森林防火职责、不落实森林防火要求、存在森林火灾隐患的,责令限期改正,并依法处罚。纪检监察等部门对因失职、渎职引发森林火灾,发生火情隐瞒不报、贻误扑火战机,防火责任不落实、组织扑火不得力造成较大以上森林火灾或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今年是我镇实施平原造林工程护林防火工作的第三年,任务艰巨,责任重大,让我们在区委、区政府和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十八大会议精神,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科学严密部署,强化责任落实,以森林防火工作新佳绩迎接APEC会议的胜利召开,我镇各村各单位一定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科学谋划,精心部署,为我镇平原造林工程保驾护航,确保我镇生态安全、秩序稳定。